第二十四章 心上的那棵树 2_谁的青春不腐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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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心上的那棵树 2

  一切或许只能归咎他比我活多了好几年,比我更有阅历,比我更能识破眼下这种蹩脚而尴尬的把戏。

  怔忡了几秒,他慢慢松开抱着我的手,声音里有淡淡的冷漠和厌恶:“Sorry,这种老土的事情我最反感了。”

  没有比现在更尴尬的情况了,我坐在那里一动不动,像个木偶一样,眼泪却不听话地不断流下来。

  黑暗中,我固执望着裴子煜,裴子煜也望着我,我不能清楚地看见他的表情,而他却在短暂地停顿之后,打开了灯。

  世界忽然处于一片明亮之中,我的狼狈更是无所遁形。裴子煜慢慢从床上站起来,捡起被丢在地上的我的披肩为我披上,语调冷静地说:“你走吧。”

  我坐着没动,一时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,直到他毫不怜惜地拽着我的手腕,将我拉出去关上门,我才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。

  可是我没有敲门的勇气,因为就在刚才,我那点好不容易攒起来的,破罐子破摔的勇气,已全部用完了。

  在前台为我开房的服务员复杂的目光中,我失魂落魄地走出了那家客栈,在街角哆嗦地蹲到天亮,才打车回了大研。

  那之后我就开始发烧,客栈的小妹帮我买了药,我就跟一只鸵鸟一样窝在房间再不出门,吃饭也只是跟住客栈的其他人拼桌。就算味道不好也没有关系,我已味同嚼蜡。

  不要问我那些天都想了什么,后来我仔细回忆过,我发现我什么都没有想。真正绝望的时候,大脑其实是空白的,根本没有闲情逸致去思考——经过此事,我算是彻底懂得了。

  离开丽江那天我的烧总算是退了,帮我买药的小妹人很好,怕我又发热,不但帮我拿行李走到古城门口,还帮我叫了车。

  我对她说谢谢,眼泪却已很难看地横尸满脸。

  回程的飞机上我一路睡到底,唯独下机的时候看见走在我前面的一个背影,像极了裴子煜。我只当是自己杯弓蛇影,并没有细想。

  却不知道,这看似结束的场景,却是另一出的开始。

  回去之后朱珠先结结实实地给了我两拳,说我一直不接电话吓死她了,险些就报警了,还说唐熹微来过店里。

  我觉得自己像死过一次的人,只剩下一具空壳,也就不那么在意唐熹微是不是又来哭诉过,说了些什么,只是恹恹地冲朱珠摆摆手:“我要睡觉,有什么睡醒再说。”

  我一觉睡了三十多个小时,期间还一直发热,朱珠怕得好几次想给我妈打电话,但见我一直念着“周卓宇”的名字,怕无端生事,才强忍着等我清醒。而我甫一睁开眼,就得到朱珠恶狠狠的一巴掌:“你他妈也死去活来过来,既然没死成,就别惺惺作态,给老娘好好过日子!”

  我一怔,扑进她的怀中,整个人哭成一团。

  那天之后,我总算是基本回到了正常状态,能工作,能吃喝,也伶牙俐齿,朱珠终于放心了一些,也就没有计较我三天摔烂她十一个杯子的事。

  我清楚记得裴子煜出现在店里是六月末快要放暑假的一天,眼见我才勉强从噩梦中爬出来,他的出现,却又彻底将我打入了另一道阿鼻地狱。

  准确说来,一开始我是没有注意到他的,临近期末,店里总是窝着很多蹭空调复习的人,朱珠一向对有文化的人抱有盲目好感,从不计较他们往往只点最便宜的饮料,还乐呵呵地帮他们百度论文下载。

  对于朱珠这种缺钙缺氧缺心眼的行为我向来是不支持也不反对,反正只要我有异议,她就肯定会用她多出来的那20%股份压我,我何必自讨没趣,所以一般这种时候,我都会躲在店里的角落里看下载的动画,尤其是那种几百年也看不到结局的,类似《名侦探柯南》,总能激起我活得比作者长的斗志。

  当我呵欠连天地看到五百七十三集的时候,店里突然响起了一声突兀的摔杯子声。

  我一听到这个声音,整个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火了,妈的,你蹭我们店里的空调不够,还胆肥到开始摔我们店里的杯子了?

  我火速冲到了三号桌面前,抱起双手,准备教训一下这俩不识时务的学生。然而当一脸奶茶的裴子煜抬起头望向我时,我的腿却不受控制地开始打颤。

  与我满脸的苍白相较,他的笑容被反衬得十分闪耀:“是你。”

  只用了十秒,我就基本了解到眼前发生了什么事。不就是最常见的“甩与被甩”嘛,这个姑娘的反应也太过时了,还在整这种八十年的老把戏,顺带毁了我家店里一只无辜的玻璃杯,真是不值得原谅。

  不过平心而论,此刻这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姑娘如果能好好洗把脸,再补个妆,肯定是明艳照人的,至少比灰头土脸的我美多了。

  出于这种对美的由衷欣赏,我对旁边坐着的满脸奶茶的裴子煜自然没能产生多少同情心。在下意识的心虚过去后,我产生了一种土地主的心理,那就是这是姐的地盘,你现在得听姐的。思及此,我顿时产生很多安全感,气势也提高了不少,连带递毛巾给裴子煜的动作,也带着一股傲气:“喏,先生,先擦擦吧。”

  我觉得我此刻的表现已经很明确的表示出想要和他划清界限,井水不犯河水的美好意愿,但裴子煜却摆明了跟我装聋作哑,淡然地接过我的毛巾,问我:“我是裴子煜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  一模一样的台词,且还是当着刚刚被甩的前任,我觉得这屋子里的人加起来都没眼前这个家伙不要脸。

  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,对于那种不要脸的人,你千万不能认真,你只能更不要脸,我索性笑得跟朵花一样:“先生,我们做小生意的,哪敢结交您这样高贵的朋友。”

  “这个小朋友,你这样说就不对了,我总觉得我们在哪里是见过的……”裴子煜佯装思考的样子让我恨不得冲上去掐死他,是啊,我们是见过的!我们还差点做过!

  就这样,在这一来一去的拉锯战中,美丽的姑娘脸色已经快白过墙上的瓷砖,用一种看阶级敌人的眼神看我,仿佛在意念中已将我挫骨扬灰N次。

  我再也忍受不住眼下古怪的气氛,决定直接和裴子煜撕破脸:“这位先生,你现在有两个选择,一,擦完滚蛋;二,现在就滚蛋,选吧!”

  裴子煜似乎是很认真地在思考我的话,而后扬眉一笑:“那还是第一种吧。”

  当天关门后我和朱珠没走多远,就看见裴子煜的车停在路边。他靠在车身上,似乎就在等我现身。

  朱珠瞟了我一眼:“谁?”

  “我跟你提过的那个。”对于那段羞耻狼狈的记忆,我并没有隐瞒朱珠。

  朱珠心领神会地点点头:“那你自己解决,我先回去,解决不了就call姐帮你解决。”

  “好,路上小心。”

  朱珠走后没多久,裴子煜便不疾不徐地走了过来,边走边夸朱珠:“你朋友是个人精。”

  我皱皱眉:“我不觉得人精是个褒义词。”

  裴子煜无谓耸肩:“也不算贬义词吧。”

  对于“人精”是褒义还是贬义这个话题,我无心继续跟他继续讨论,深深地剜了他一眼后,径自往前走。

  他追上来,挡住我的去路:“我话还没说完,小朋友。”

  说真的,裴子煜笑起来始终是很好看的,甚至夸张的说,那种笑容很容易晃得人三魂丢了五魄。不过对于我这个被晃过,还被赶出来过的人来说,这一切都已经不再成立了。所以看着他现在这副很想跟我继续聊天的架势,我干脆抱着胳膊不动了,想听听他能说些什么。

  然而没想到他说的话,却让我惊起一身冷汗。

  “你一定在想,为什么世界这么大,却还是倒霉地被我搭讪了吧?”

  我挑眉看他,不懂他话里的意思。

  “其实你在那里蹲了好几天,我也在那里喝了好几天,看你每天和一群卖花姑娘聊天觉得有趣才上去搭讪的,没想到我们会是同城人。”

  我自认我普通话是标准的,和他一样。我都没能听出他是哪里人,他又怎么能听出来。我的后背渐渐浸出细密的冷汗,警惕地望着裴子煜,没想到他却又笑起来:“小朋友,我没你想的那么变态好吗?我也是在还你身份证时不小心瞟到了一眼罢了,不过今天能遇到,还真是意外。”

  他语态稀松,却吓得我魂飞魄散,脸色越来越苍白,咬着唇想说些什么,却还是无话可说。最终还是开车过来的许之行将我解救,他看了我一眼,眼里似乎多出些什么难以言明的东西,却还是礼貌地跟我打了声招呼:“你好,好久不见。”

  那之后裴子煜便成了店里的常客,倒没有到每天都来报到的地步,但一周总是要来个一两次的。一来二去,他也和朱珠混了脸熟,朱珠过去本来就是混江湖的,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,和一个高级的臭流氓打交道自然不在话下。两个人凑在一起说话的次数,比我搭理裴子煜的次数还多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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