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心上的那棵树 1_谁的青春不腐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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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心上的那棵树 1

  我自嘲地笑笑,换了个姿势抱着自己的双腿,却没料到买过花的裴子煜竟再度向我凑过来:“愿意的话,给我你的号码吧。”

 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,裴子煜虽然不是什么正经的好人,却是一个极有风度人。若是你真心不愿意,他是决计不会强迫的,只是抱着手,站在一旁,似观望,又似关注,令人抓心挠肺,觉得怎样做都无所适从。

  他跟我要号码时便是拿出这种姿态,像是并不十分介意结果,却还是耐着心性。

  后来我无数次想过,若是那一刻没有周卓宇恰好打来的电话,我一定会断然拒绝的,就像前几次一样。然而有些事却就是这样,在微妙的地点,微妙的时刻猝不及防地发生,然后一切扭转跌至另一条命轨,并不受谁的意识支配。

  有人说这是冤孽,有人说这是缘分,不管是哪一种,我和裴子煜的一切,便是从那瞬间开始的。

  留下电话后,裴子煜并没有急切地邀请我一起喝酒或是其他,要知道,作为一个天生的高手,他想捕获的,并不是最简单的香艳,而是难能可贵的人心。我明白他的心思,却不想就此多解释什么,只顺着他的意思笑眯眯地说了再见,再没有回头。

  走出酒吧一条街后,我下意识地望了望手机上显示的未接,不自禁地咬紧了下唇。

  隔天裴子煜打来电话,下午一点多,酒精作用使我睡得很沉,电话震了很久,才摸索着接起来:“喂?”

  “我是裴子煜。”他自然地报出名字。

  我思考了很久,才想起裴子煜究竟是何许人,顿了顿,换上笑颜:“是你哦,什么事?”

  “今天天气很不错,你要是醒过来有空的话,可以来河边走走,我在昨天我们碰见的地方喝茶。”

  他话不拖沓,简单道明来意后,便把主动权重新丢回给我,丝毫没有急迫的意思,让我忍不住又在心里低骂了一句,靠,高手。

  如唐熹微所说,在和周卓宇分开后的这些年里,我确实是换过好些男朋友,虽然最长的不超过一个月,最短的不过三天,但每一次,都是在我所能把握的状况内。而不得不讽刺的承认,唐熹微不愧是了解我的人,只有她知道,每一段过往的感情里,我虽不乏真心,但大都是假意,真真假假,到最后我也分不清剩下的是什么了。但可以肯定的一件事是,他们之中,没有人可以真的伤到我,就算有,也不过是自尊心短暂的折堕,又或者是对自己绝望的嘲讽罢了。

  然而此刻对于裴子煜,我却是真的产生了心虚的感觉,我知道,若是我一不小心拿捏不准分寸,一定会死的很难看。

  又挣扎了一阵,我终于从床上爬起来,开始换衣服,化妆。在画眼线的时候,我终于茅塞顿开,瞬间什么都不怕了。

  是啊,我并不是来找什么破爱情的,我只是来破罐子破摔忘情的,若是一个人不爱另一个人,那他就是无坚不摧的。区区一个裴子煜,说白了也就和我一样,各自求仁得仁,皆大欢喜,我有什么好怕的?

  想到这里,我心情不由变得轻快起来,扯起自己刚来那天买的十五块的披肩,朝酒吧一条街走去。

  丽江山水如画,而走在这样迤逦的景致中,我打死也没有想到,小半天以后,我会以那样狼狈的姿态折返。

  而一切大概本该如旁人所言,丽江是个梦,梦中无恋事。

  最怕回忆长成心上一棵树,就算有朝一日连根拔起,余下的也不过是个血淋淋的窟窿。

  证明那个人真的来过。

  那天我赶到时,才发现裴子煜并不是孤身一人,而是在和旁人聊天。那人和他差不多大,只是五官线条看上去硬朗很多,英气逼人。

  根据我多年来不靠谱的相面经验,我觉得这丫肯定是被人民供养着捧着铁饭碗的家伙,后来裴子煜的介绍果然证实我押对了宝,这个叫许之行的男人,果然是供职于公安局的,至于官职是什么,裴子煜却只是但笑不语。当然,这本质上也和我没半毛钱关系,我并不是真的想知道。

  六月丽江的气温并不算高,木质的窗棂外,阳光稀疏地穿过绿色的枝桠落下,撒了满地斑驳。

  裴子煜不动声色地喝着一杯茶,懒洋洋地问我:“我是裴子煜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  这年头,只要混江湖的,谁没有两个艺名,我临危不乱,笑着答:“你叫我维维就行。”

  维维,薇薇,我自觉已经非常厚道了。

  大概是看出来我没有报真名的想法,裴子煜也不再继续在这个无聊的问题上纠缠了,而是看看表,问我要不要一起去一趟束河。

  束河其实和我们现处的大研没什么差,如果真要说差什么,那大概就是相对这里来说差开发,酒吧什么的没大研多,因此造就了一堆附庸风雅的文艺小青年铆足劲儿往那里跑,回去后还要痛心疾首地表示,还是束河好啊束河好!

  然而在我心目中,只要是抱着一颗艳遇的心,无论哪里更清丽,哪里更媚俗,本质不都是一样的。不过既然裴子煜对自己的定位是风流不下流,那么附庸风雅的事情我也是会做的,谁叫我当年作文比赛还拿过第一名呢?

  我们坐着许之行的车一路往束河古镇开去,下午三四点的风吹进车内,一阵凉爽。我又看了几眼手机上堆积得越来越多的未接,终于一咬牙,准备一条道走到黑。

  进了古镇,沿着石板路一直往里走,我才发现,束河的确是比大研安静许多的。至少街边没那么有多酒吧,小有情调的咖啡店倒是不少。

  我跟着他们一路向里,途中许之行打了几个电话,电话打完后一脸抱歉地向我们表示,有事要回大研,随后再联系。

  如果我再年少几岁,年少到死心塌地爱着周卓宇的那个年纪,我想我可能会真心相信他现在一脸正经讲的鬼话。但我已经混到了这个份上,虽然没爱上别的什么人,却也莫名其妙搞到近乎情感残废,自然不是什么很傻很天真的无知少女。

  在裴子煜贯穿始末的微笑里,我也维持着非常友好的态度向这位警察哥哥说再见,心里想的却是,大概是再也不见了。

  当晚和裴子煜自然而然地吃过晚饭,在咖啡馆聊天坐到入夜,我们才并排往客栈走。

  不得不说,眼前的这个人,是个自信心和自尊心都极高的人。不然他不会专门等到隔天,酒精效应都过得差不多再把人约出来喝茶吃饭聊天最后才奔主题。走江湖的人应该都知道,艳遇这种事,时间拖得越久,提早鸣金收兵的可能性就越高。若是行事作风不急不缓的,要不就是对自己有自信,要不就是手腕极高。

  裴子煜这个人,似乎是占齐了。

  一切都顺利得如我初衷,就连前台登记,裴子煜将身份证递还给我时,都绅士地没有仔细看过它。想来,那时我们已是默默达成了共识,今夜以后,各走各路。

  然而我没有料到的是,一切到最后还是毁在了周卓宇的手上。

  进了房间,裴子煜便径自走去为自己倒水,说晚饭的菜烧太咸。

  对于他刻意没话找话扯开话题的行为,我领情地理解为是为了让我放松情绪。因为这个人眼底的东西太深,我实在没有把握他是否看出来了,眼前这个一路佯装镇定的女生,其实还是第一次,说起来都没人相信的第一次。

  是啊,我如孤魂野鬼似的游荡了这么久,却从没有一个人真的得以近身,而到了最后,我却终究沦落到找一个陌生人。

  想着这些,我忽然也就不那么紧张了,一屁股坐在床沿上,声音冷冷的:“算了,不要搞得那么麻烦,直接开始好了。”

  裴子煜转过来看我的眼光里多少带着短暂的困惑,可就算是这样,他招牌式的假笑还是挂在脸上:“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女孩子跟我这么说的,小朋友,你挺有趣的。”

  我抬起头看他一眼,顿了顿答道:“我可以把这个理解为恭维吗?”

  裴子煜摇摇头:“不,你可以理解为调情。”

  他就这样径直走过来吻了我。

  由起初的徐缓到慢慢的深入,我迷迷糊糊地想,这大概是我吻的为数不多的人里,吻技最好的一位了。这样想来,我眼光也是不错的,虽然听上去有点讽刺。

  一切气氛都刚刚好,裴子煜甚至顺势关了房间的灯。然而正当他缓慢地开始移动双手时,我掉在床单的手机又再一次震动起来。周卓宇的电话真的跟金刚圈一样,牢牢将我箍住。

  我想我已经表现得很镇定了,我至今都不明白,裴子煜是怎么从我脸上读到了那些我根本没有表现出来的情绪的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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