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_捡到一只流浪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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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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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家后余宁心情奇好,甚至小声哼起了歌。笨狗从没看过余宁心情这么好,好奇地绕着他跑来跑去,余宁打开冰箱拿了一罐啤酒,拿出一根棒棒冰塞到笨狗嘴里,“去,去,去,别烦我。”

  笨狗嗷呜一声,用爪子扒下棒棒冰外边的塑料袋,乖乖扔进垃圾桶,然后拖着棒棒冰,走到沙发边,紧靠着余宁蹲下。

 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,棒棒冰真是一个美好到不行的东西。他可爱棒棒冰了,可是主人一天只让他吃一根,就算变成人也不能多吃,真愁人。

  “喂,别把塑料吃进去。”余宁拿着啤酒罐叮嘱。

  笨狗闻言用牙齿小心翼翼咬碎棒棒冰,津津有味舔舐起来。

  作为一只狗来说,挺聪明的嘛。余宁想,可惜变成人之后虽然是大人的身体,心智却像小孩,为了一根棒棒冰能吵大半天。最后还是他说如果余本一天只吃一根棒棒冰的话,他可以允许他晚上睡在他床边,这只笨狗认真思考了一会,才喜滋滋答应了。

  切!

  余宁伸出脚,恶意地踩在笨狗的身上。

  这家伙什么时候开始居然敢不乖乖听话了?为了一支棒棒冰居然敢跟他纠缠半天!

  余宁故意用脚板在笨狗身上揉搓,轻轻摇晃他的身体,打扰他吃棒棒冰。可惜笨狗稳如泰山,丝毫不被外界所影响,仍然专心对付眼前冰凉凉的好物。

  笨狗身上的毛什么时候这么光滑了?脚踩上去还有点滑溜,毛色也变好了嘛。余宁把脚丫伸到笨狗腹部,轻轻搔弄,热热软软的,像张厚毛毯。

  吃完棒棒冰的笨狗似乎终于觉察到不对了,嗷嗷叫了两声,移开了一点点,让余宁的脚够不到它。余宁突然发觉这个举动挺傻的,伸回脚不玩了,拿起旁边的杂志专心看了起来。

  他看得入迷,模模糊糊觉得脚上一沉,心里想大概是笨狗又紧靠在他脚边,倒也不在意,头都没抬。渐渐的,似乎不大对劲。有什么东西,热热的、硬硬的,急促地贴着他的小腿磨蹭。余宁先是觉得怪异,接着心里闪电般划过一个念头,身体一僵,不会吧。他慢慢放下杂志,以一种极度缓慢的速度转过头。

  余本趴在他腿上,吭哧吭哧喘气,两只前脚紧紧抱着余宁的小腿,下肢以一种诡异的方式上下移动着。

  “余!本!你拿我的小腿在干吗?!!!!!!!!”

  余宁气疯了,脚一踢,把余本甩在地上。被甩晕了头的余本还沉浸在欲望中,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。余宁操起旁边的杂志,卷成僵硬的纸筒,劈头盖脸朝着余本狂抽。余本嗷嗷乱叫,吓得到处逃窜。

  “你这、你这——”余宁气得骂不出话来,恨不得把余本给阉了。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、恶心的温热感还残留在他的小腿上。余宁把厚实的杂志往余本一砸,冲到浴室整整刷了半小时的小腿,刷得皮肤都通红了。余本在浴室门口缩头缩脑,看着主人刷得通红的皮肤嗷嗷哀叫。他不叫还好,这一叫又让余宁记起他的龌龊行为来。余宁冲出浴室,从抽屉里翻出一把剪刀,对着笨狗阴笑,“今天不让你断子绝孙我就不叫余宁!”

  剪刀的闪闪寒光衬得余宁的脸格外可怖,终于意识到自己惹怒了主人的笨狗,吓得急忙窜进书房的储物柜。

  天堂有路你不走,地狱无门你偏进!

  余宁正想跟上去,把他堵在储物柜里,不料这时候门铃叮咚叮咚响了起来。

  蒋彭?

  余宁极重隐私,从没带过同事回家,唯一来过他家的友人只有蒋彭。这个时候过来,大概是蒋彭又心血来潮想干吗了吧。

  余宁看了看时间,六点多了,夏日的太阳正渐渐下山。再过一会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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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狗就该变身了,危险的时间段。蒋彭废话多,不知要待多久。

  余宁举着剪刀,沉着脸对躲在柜子里瑟瑟发抖的笨狗说:“给我好好待在柜子里,不准出声,否则——”剪刀卡嚓卡嚓的声音适时响起,余宁碰地关上储物柜,转身去开门。

  却不是蒋彭。

  来了一个不速之客。

  来的是王瑞,余宁的前男友。

  余宁看着满脸轻浮笑容的王瑞,一时有些恍惚,但很快就恢复正常,冷冷问:“有事?”

  王瑞笑眯眯地说:“来拿我的行李。”

  是了,上次余宁把他赶出门,王瑞还有一些行李没来得及拿走。余宁让开门,一张脸毫无表情。

  跟王瑞的感情,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一次,余宁再也不想记起来,最好一切全都从他记忆里消失,免得他总是觉得自己蠢透了。

  真的是蠢透了,当初才会喜欢上王瑞。

  余宁有个说不出口的性癖——喜欢角色扮演,他喜欢在过程中担当驯服的角色。这个爱好一度使得余宁非常低落,他无法接受,他觉得这是一种心理疾病。他曾想通过压抑欲望的方式来治愈它,可没办法,结果反而更糟糕,使得原本轻微的症状加重了。

  他在网络上咨询过别人,判断他大概是压力太大了。后来余宁回想起来,这种奇怪的嗜好,似乎是从大学时被父母发现性向赶出家门后开始的。种种压力随之而来,男友跟他分手,毕业面临就业,经济拮据,那几年许多东西压得他喘不过气,不知从何时开始,□□的时候跟对方互设一种虚假的身份与称呼能给他一种安心的感觉。

  后来他渐渐成熟,已经不再为这种嗜好感到难堪,甚至在寻找伴侣时会特意先说明自己的爱好。王瑞就是在这种情形下认识的,他们在酒吧相遇,长得彼此对味。余宁说了自己的喜好,想不到王瑞也喜欢,一拍即合,两人去了酒店。

  第一次的感觉很好,他们配合很默契,于是有了第二次、第三次,王瑞很快对余宁提出正式交往。他们有共同的爱好,合得来,王瑞也不讨厌,□□的时候很温柔。余宁想了一下就答应了,然后他很快就真的喜欢上了王瑞。余宁对自己这种个性恨到极点,只要对方对他温柔一点,然后主动点,他就会立刻喜欢上人家。

  一开始确实过了一段短暂的甜蜜时期,王瑞说要同居,昏了头的他答应了。在一起生活后,王瑞渐渐暴露性格上的缺陷,他不再温柔,开始暴躁,爱发脾气,在一起只想做爱,做爱的时候又粗暴无礼。余宁很快就对王瑞失去了耐心,他就是这样一个人,喜欢得快,讨厌也很快。有次做爱王瑞很粗暴地把余宁的双手用领带捆在一起,勒到淤青,说是教训企图逃走的奴隶。事后余宁把他衣服塞进行李袋,把他赶出门去。

  “我不是受虐狂。”余宁说着毫不留情摔上门。

  “你那时可真无情啊!”王瑞一边说一边把属于他的东西装进行李箱,用他那轻浮的桃花眼扫了余宁一眼。

  余宁懒得跟他说话,这样轻浮的、无趣的蠢蛋,自己当时怎么会喜欢上?

  “我们当初明明很合得来的,”王瑞耸肩,“要是我没提出交往就好了,谈恋爱对我这种人来说果然太难了,还是只□□的好。”

  余宁表示同意,“你那地方是比你大脑好一点。”

  王瑞哈哈大笑,一点也不气恼,“你还是这么可爱。”

  “我说,”王瑞凑到余宁面前,“做一下吧。”

  湿热的气息沿着余宁的耳朵滑到脸颊,停留在脖子处,情色地喷吐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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